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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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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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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親共下來寮 新竹地院邀請廉政志工「逗陣繞法院」

  • 活動目的:國民法官制度112年正式上路,志工於各機關服務民眾,更應瞭解重大司法政策,破除司法刻板印象;本院結合新竹縣政府政風處,邀請轄區內廉政志工於113年4月19日進行「逗陣繞法院-鄉親共下來寮」廉政宣導暨廉政志工專業訓練活動。
  • 參加成員:新竹縣政府廉政志工、新竹縣政府政風處同仁及本院志工。
  • 活動流程
  • 時間 行程
    08:45-09:00 集合報到及簽名

    09:00-09:40

    09:40-10:00

    參觀聯合服務中心、公證禮堂、國民法官法庭導覽、試穿法袍體驗開庭

    廉政宣導暨勇者法官繪本分享

    10:00-10:50 「國民法官法」專題演講

    11:00-11:30

    11:30-12:00

    院長致詞與座談會

    廉政微電影播放暨問卷填寫

    12:00-13:30

    志工交流及中午用餐休息

    13:30-16:30

    廉政志工專業訓練課程:

    1.客語說故事技巧與實作

    2.客家童謠的演變與資源運用

    16:30

    賦歸

  • 專題演講:由本院刑事庭馮俊郎法官結合本院三月份之國民法官案件,進行「國民法官法」專題演講,活潑生動的說明使志工對國民法官法相關制度與立法精神,能有基本的了解。
  • 座談會:由本院梁院長玉芬主持,志工踴躍提問有關國民法官制度、詐騙案件、訴訟期程及個資法等面向議題,顯示參訪民眾對司法政策及法院的好奇心,會議紀錄內容節錄如下:

Q1:國民法官制度是否僅限於一審案件?上訴到二審後,如果被駁回到一審,是否仍由原來的國民法官審判?

A1:國民法官制度都是在一審案件進行,一審如果已由國民法官大量的參與、討論、審理,二審法院會儘量尊重事實的認定及判斷,但對於法律的適用上仍有可能會變更,例如判的罪名、刑度等,至於發回一審再進行國民法官審理的情形,基本上不會發生。

Q2:民意代表最瞭解人民的感受,為什麼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A2:國民法官制度排除一些不能擔任國民法官之職業,立意是希望不要有過多的法律意見領袖,民意代表如果擔任國民法官,其身分透漏後,可能會造成其他人傾向聽從他的意見,這樣的共識凝聚成的審判結果,容易受到質疑。

Q3: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是否很耗時?法庭上是否會意見不合互槓的衝突情形?

A3:國民法官案件如果被告對整個事實都沒有意見且坦承犯罪,有可能審理期日只需要半天到一天,往後大家對程序越來越熟悉,也可能會有更多一天就結束的案件。

       國民法官案件在審判期日之前會有個準備期日,法院會把雙方主張的內容、陳述的意見整理,產生爭執的點就會凝聚出共識,兩造較不會在法庭上發生爭執情形。

Q4:Line跟臉書上充斥著詐騙集團,檢舉之後過兩天又會有新的詐騙帳號,為什麼政府無法控制解決?另外,常聽說上法院訴訟後,要很久以後才會有結果,請問是為什麼呢?

A4:Line跟臉書的母公司都在國外,臺灣的法律雖然可以向子公司調取資料,但這兩者都是私人的國外公司,很難控管,另外這些社群軟體的帳號非常好申請,匿名性讓人頭帳號很多,追查也不容易,只能請大家儘量小心,第一不要輕易匯錢到投資的APP,第二如果有人請你去操作提款機就絕對不要執行。

       近年來地院的案件數急速增長,法官的人力並沒有調整增加,簡易或小額的案件,在調查的過程中,都會儘量在半年的庭期內審完,又民事訴訟是當事人進行主義,需要民眾及律師的配合,提出對自身有利的相關證據,法官積極的辦案,民眾也能積極配合,案件就能迅速結案。另外像是民間常見的車禍案件、投資等糾紛,司法院一直大力推廣調解ADR,利用鄉鎮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除了不用繳納民事訴訟裁判費,透過調解委員分析雙方需求,可以迅速做好調解內容,經過法院核定後,其效力等同法官判決,希望志工們廣為宣傳。

Q5:現在都很保護個人資料,但法院公開判決書的個資有時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號碼,是否可以隱匿?

A5:依法目前裁判書當事人的姓名是要公開的,跟當事人有關的身分證字號、住址等,會在公開時隱匿,另外針對少年、性侵、未成年子女等案件有特別法,當事人的姓名就會隱匿;相對於民事判決,刑事判決是針對特定的被告,為避免同名同姓民眾遭誤解,判決書上就會記載被告的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及住所,如果是原告,告訴人的身分則不會在判決書當事人欄位被揭露,而為描述犯案經過及特定地點,例如被告進入原告家偷竊,告訴人的住址便會記載於判決書上,並做適當的遮隱,電話號碼也會隱匿部分號碼,司法院也有軟體會檢核判決書內容包含的個資,軟體判斷仍有可能疏漏,民眾如向法院申訴時,法院第一時間都會儘快以人工處理修改。

Q6:司法改革了很久,民眾對於法院的信任度為什麼無法提高,仍有法院是執政黨開的、選擇性辦案、時效很長的負面印象?

A6:到法院的兩造當事人,不管是告人還是被告,不管怎麼判都會一方不滿意,而民事訴訟中有一部勝訴一部敗訴的情形,這種情況更是兩造都不滿意,這是法院先天的弱勢,在民意調查上就會比較吃虧,民意調查中對法院評價最高的是律師,有80%以上的信任度,常常來法院打官司的律師們,對於法官的最終判斷都很信任,大部分的民眾很少到法院,可能透過媒體的負面報導建立印象,法院不會干涉媒體的報導,這時候就要由民眾運用智慧去判斷,也很鼓勵大家多參與國民法官審判、來法院旁聽案件,實際看看法院如何與當事人對話、提出質疑、得出合理的結論,更能增進大家對媒體資訊的判別度。

Q7:國民法官案件的判決是2/3(6人以上)多數決,國民法官畢竟不專業,是否會發生判決結果不如職業法官預期的情形?

A7:國民法官制度設計是相對多數決,這個決議一定要有職業法官在內,實際上的評議結果一定會有一票是職業法官,就代表法院也贊同這個結論,不會有法院的想法完全被否決的情形。

 

  • 廉政志工專業(特殊)訓練:由新竹縣政府政風處邀請專業講師,與志工分享如何用客語說故事,並說明客家童謠的演變,引導志工們上台說說看。
  • 媒體報導:本活動經聯繫媒體,113年4月23日獲迅雷雲新聞網、中華日報、LINE TODAY、東台灣新聞網刊登報導(標題:鄉親共下來寮    新⽵地院政風室x⽵縣府政風處邀請志⼯「逗陣繞法院」)。
  • 結語:本次舉辦「逗陣繞法院-鄉親共下來寮」廉政宣導活動暨廉政志工專業訓練,係結合廉政宣導、破壞司法信譽宣導、法院參訪及廉政志工訓練,讓來院之志工及他機關同仁瞭解法院相關硬體設備與司法人員所能提供之服務,並認識國民法官法,深具正面宣導司法與本院之意義,期有效拉近司法與社會大眾之距離,使民眾日後能更積極參與審判,共同捍衛司法廉潔。

 

  • 發布日期:113-05-13
  • 更新日期:113-05-13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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