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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8965號朱健均之查封登記函、詢價通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3司執禹字第896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朱健均之查封登記函、詢價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8965號張隆鋒等與朱健均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節錄如下:
主旨:
請辦理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之查封登記,並惠復說明三至六事項,請查照。
為核定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之拍賣最低價額進行詢價
並通知有擔保物權或優先受償權人行使權利,請依說明三
至六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禹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20
- 更新日期:113-04-20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