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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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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42021號辜千雲即辜妙雲之不啟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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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辜千芸即辜妙雲之不啟封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2021號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辜千芸即辜妙雲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節錄如下:
主旨:本件不再進行拍賣,惟依說明二之原因,臺端仍不得處分如附表不動產,請查照。

  • 發布日期:113-04-28
  • 更新日期:113-04-28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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