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000019號楊勝茗之開庭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國內公示送達被告楊勝茗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12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19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32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陳麗麗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