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07.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起訴狀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字型大小:
  • 起訴應向管轄之行政法院提出訴狀為之。
    起訴狀應使用司法狀紙,並表明下列事項:

    • 當事人:
      ①當事人為自然人者,應記載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職業及住所或居所。
      ②當事人為法人、機關或其他團體者,應記載其名稱及所在地、事務所或營業所。
      ③有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應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職業及住所或居所,及其與法人、機關或團體之關係。
      ④有訴訟代理人者,應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職業及住所或居所,並請附上「行政訴訟委任狀」。

    • 起訴之聲明。
      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
      附屬文件及其件數,如經訴願程序者,應附具訴願決定書。

    • 高等行政法院。
      年、月、日。

  • 發布日期:110-04-29
  • 更新日期:110-04-29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