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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第一:平常即準備好重要物品,一遭逢家暴,立即離開現場,全身而退最重要。 2. 報警求助:打110報警,並到警察局製作家庭暴力事件調查表(黃單);或打113向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3. 到醫院驗傷並開立診斷證明書(乙種)。 4. 若因遭逢家暴,造成無處可去,可直撥電話113,請求緊急庇護。 5. 蒐證:請在安全的前提下,採用拍照、錄音、文字自述等方式紀錄暴力事實及造成的身心傷害。 6. 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以確保自身安全。 7. 尋求法律資源協助,確保自己應有的法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