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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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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關西鎮公所宣導國民法官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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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關西鎮公所宣導國民法官新聞稿

    司法院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應新竹縣關西鎮公所之邀,於110年3月26日至關西鎮公所,向關西鎮里長、調解委員、社區發展協會,推廣國民法官新制,新竹地院指派刑事庭庭長楊麗文擔任活動大使,並偕同書記官長呂聖儀、刑事科長陳弘明到場;關西鎮公所由鎮長劉德樑及秘書林慧玲親自接待,活動圓滿完成。

    楊麗文庭長擔任講座,以輕鬆有趣的口吻講解國民法官制度,並輔以自身承辦案件的經驗,詮釋國民法官制度目的。針對現今社群媒體多元化的現狀,提出司法案件「未參與、不評論」立場,勉勵現場關西鎮鄉民未來擔任國民法官,仍須保持中性的立場,切勿因新聞報導或網路鄉民的轉述,而產生預斷的心理。現場互動極佳,趣味十足。

    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施行後,每一位年滿23歲之國民,都可能被抽選為國民法官;透過多元管道不間斷的宣導,期許社會大眾能認識國民法官新制,為國民法官正式上路做好充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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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3-31
  • 更新日期:110-03-31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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