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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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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最高法院鄭審判長傑夫受邀至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演講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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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審判長蒞臨演講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與新竹律師公會於民國111年10月28日聯合舉辦法律專題演講,邀請前最高法院鄭審判長傑夫主講「從案例談要件事實與爭點之整理」,新竹地院院長、庭長、法官、法官助理等同仁及新竹律師公會魏翠亭理事長、與會律師等共約140人熱烈參加。

  鄭審判長開場先以日本為例,敘述其民事訴訟法之修正歷程,相較我國的修法效果作為省思,若能透過法官與律師的充分溝通,達成各審級法官共通且理想的爭點整理,一方面可提升上訴維持率,減少廢棄發回件數,亦可縮短法官製作裁判書的篇幅與時間。

  整場演講過程,鄭審判長以其設計之3則案例加以說明檢討。案例壹,以普通共同訴訟當事人間的債權讓與所衍生訴之一部撤回、追加等,逐一檢討各審級法院之審理程序。案例貳,以被告間不真正連帶之票據及借貸法律關係,突顯依請求權要件事實進行「一貫性審查」之重要性,復比較民法、票據法、保險法關於法定利率對於請求人之影響,並提醒律師留意。案例參,鄭審判長以確認收養關係存在之家事事件,說明命補正適格當事人之相關處理方式,並點出裁判費徵收之相關問題,續探討家事事件法第48條本文規定判決效力所及之第三人,得否依同條例第2項提起第三人撤銷訴訟,在解釋上可能發生之矛盾情形。鄭審判長不僅以上開3則案例說明爭點整理之方法,並依法院審理立場及律師的角度,分別提出檢討及給予建議。

  綜合討論時,針對與會法官、律師所提關於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當事人能力與權利能力問題、剩餘財產分配與分割遺產訴訟之聲明,鄭審判長亦提出看法與釋疑,使參與之法院同仁及律師均獲益匪淺。

  梁院長感謝鄭審判長樂意跟後輩分享辦案經驗,也感謝新竹律師公會對於新竹地院的支持,合辦講習共同增進法學素質。鄭審判長講授「從案例談要件事實與爭點之整理」課題,對於從事法律實務的法官及律師非常受用,使在場每位均有豐盛的收獲,演講圓滿落幕。

  • 發布日期:111-11-03
  • 更新日期:111-11-03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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