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新竹地院因應疫情第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字型大小:

因應全國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26日,本院同步延長並局部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本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審判業務正常運作,依司法院相關指引訂定本院開庭進行方式及原則:

㈠優先採行遠距視訊開庭:基於防疫優先原則,若個案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應優先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㈡具有1.時效性(如已定期宣判或羈押中被告案件)、2.緊急性(如證據保全事件)或3.法官認為有必要時,得實體開庭。

㈢若採行實體開庭,需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本院業已訂定疫情警戒期間建議開庭人數及旁聽等指引,明定每一法庭審判活動區及旁聽區可容納之適當人數,以控管法庭人數;在座席安排,法庭審判活動區設置隔板,旁聽區採間隔座、梅花座;若在庭人數超過可容納之適當人數上限時,將會更換至較大法庭,或增開延伸法庭等遠距視訊方式進行。

二、本院會隨時公告各庭之最新庭期資訊,民眾可至司法院官網司法新聞「其他資訊」或本院官網最新公告「其他資訊」查詢或來電向承辦書記官確認。

三、即日起至7月底止,本院公證處暫停受理公證結婚業務。此外,不具時效性、非緊急、非必要性之公證業務即日起至7月26日止暫緩受理,相關公證業務問題請洽本院公證處。連絡電話(03)6586123轉公證處分機2201、2205或2206。

四、為進行人流及動線管制,減少非必要人員進出,自即日起暫停受理臨櫃訴訟諮詢服務,僅開放電話諮詢(03-6586123轉分機1202或1203),如遇電話忙線,敬請耐心等候;其他服務也請盡量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方式辦理,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五、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暨新竹律師公會於本院駐點之律師諮詢服務暫時停止辦理。

六、本院民事執行處自110年6月15日起不動產拍賣程序改為逐案開標,請投標人依本院人員指示進出開標室及辦公室,並應注意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

七、進入本院各院區應配合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攜帶手機之民眾,請配合本院各院區入口處以掃描QR-Code登記;未攜帶手機民眾,應填寫紙本「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

八、本院院區之辦公場所、公共區域、廁所、法庭、櫃檯、電梯等處,均持續定時進行消毒清潔。

九、本院將視疫情發展依據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最新規定適時調整防疫作為。

檔案下載

  • 12038-新竹地院因應全國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26日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odt
  • 12038-新竹地院因應全國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26日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doc
  • 發布日期:110-07-15
  • 更新日期:110-09-22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