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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6405號林佳錚即林梅霜之第一次拍賣通知、執行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0司執豪字第4640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佳錚即林梅霜之第一次拍賣通知1件、執行命令3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6405號債權人新鑫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佳錚即林梅霜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豪股書記官呂美燕
- 發布日期:111-06-23
- 更新日期:111-06-23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