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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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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4824號鄭奕君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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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1司執舜字第4482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奕君(遷出國外)之第一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舜字第44824號債權人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鄭奕君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竹金職方字第4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舜股書記官廖美完

  • 發布日期:112-01-18
  • 更新日期:112-01-18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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