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40號陳佩君之112年1月17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民明109訴440字第000258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佩君之112年1月17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09年度訴字第440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2年1月17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上午11時整,在本院第21法庭開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王恬如
- 發布日期:112-01-19
- 更新日期:112-01-19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