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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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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竹北小調字第246號謝俊鳳之調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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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竹北小調字第246號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與謝俊鳳於112年4月25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民事第33法庭調解通知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該當事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應對之送達之上開文書一件,經依聲請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上開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送達,自公告粘貼牌示處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書 記 官 王明
  • 發布日期:112-09-23
  • 更新日期:112-09-23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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