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 報名簡章
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應檢附相關文件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行政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台幣24,000元(請提供郵局活存帳戶以供薪資發放)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00元,每日8小時,每小時100
元。
(二)工讀生健保補充保費、勞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住
宿、交通自理。
三、招募名額:正取8名,備取5名。
四、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協助輸入當事人資料及卷證資料等。
(二)協助訴訟程序之諮詢、卷證文書之登錄、收發等業務。
(三)協助民事、刑事、民事執行案件卷證裝訂、登錄、影印、附回證等業務。
(四)其他本院交辦之事務或輔助性工作。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25日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
受理。
六、工讀地點: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265號或新竹簡易庭)
七、工讀時間:1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2個月)。
八、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請至「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網址:
http://scd.judicial.gov.tw/,或電洽本院索取:(03)6586123轉分機5403。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文書科 收」,信封註
明「應徵暑期工讀生」,郵遞地址:30274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265號。
十、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 發布日期:110-04-30
- 更新日期:110-04-30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