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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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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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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1):臨櫃(銀行)繳款

請填妥法院所寄送「規費繳款單」,並依繳款單之備註欄指示,持繳款單至指定之銀行櫃台,才能進行繳費。

繳費方式(2):自動櫃員機繳款(實體ATM)

請至各銀行或郵局之自動櫃員機,選擇「轉帳(跨行轉帳)」功能,並依法院所寄「法院提供便民多元繳費方式使用說明」之一、7「ATM繳費資訊」所示,輸入資料後,即可進行繳費。

繳費方式(3):網路自動櫃員機繳款(網路ATM)

  • 請使用司法院網站線上付費服務區之「多元化繳費服務」進行繳費或直接進入欲使用繳費之銀行(或郵局)網站進行繳費。
  • 請自備讀卡機,並依網頁指示安裝相關之網路ATM元件與電腦設定,完成相關環境設定(依使用之銀行網路ATM相關規定及設定辦理)。
  • 請依網頁指示說明操作,輸入一、ATM繳費資訊進行繳費。

繳費方式(4):便利商店繳款

  • 為保障權益,至便利商店繳款者,請確實索取繳費憑證,並加蓋店章。
  • 註:繳費金額若超過ATM或便利商店(新臺幣2萬元)所限定之金額者,請使用臨櫃繳款方式或至本院「為民服務中心」繳費。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0-04-27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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