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與假處分同為保全程序之一環。假扣押係以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為目的,而假處分則係就公法上之權利請求保全其強制執行;或係對於爭執之 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為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