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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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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強制執行應準備那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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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應準備下列資料:

  1. 應以書狀聲請。(書狀下載)
  2. 如委任代理人聲請,應提出委任狀。
  3. 應繳納執行費。
  4. 應提出執行名義正本。
  5. 如為抵押權人,應提出抵押權證明文件及其他債權文件。
  6. 執行標的附表。
  7. 如聲請執行不動產,應提出最新不動產謄本。(避免不動產有異動)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0-04-27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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