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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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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公務員貪瀆不法有何獎勵、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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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公務員貪瀆不法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法務部將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金額最低新臺幣30萬元,最高可達新臺幣1,000萬元。

受理檢舉之政風單位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檢舉書、筆錄或其他相關資料,均嚴加保密,承辦人員如有洩密情事,將會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0-04-27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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