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員工涉有貪瀆不法情事者。
2.本院員工利用職權機會接受民眾餽贈或招待者。
3.本院人員涉有洩密情事者。
4.本院各項作業流程中有易滋弊端情形者。
5.本院採購招標之廠商有圍標行為或採購單位有違反政府採購法情事。
6.對本院主管業務、軟硬體設備設施之具體建議、反映意見或其他興革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