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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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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約為什麼要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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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約經過公證之後,承租人期滿交還房屋,給付租金及違約金,出租人返還押租金或給付違約金等事項,如不履行,可以不經訴訟請求法院強制執行。雙方權利獲得保障,亦可避免糾紛。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0-04-27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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