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別
法官
代理次序
合議庭法官配置
事務分配
堯
庭長 蔡孟芳
(含舜一、禹一、文一、武一、孔一、孟一、曾一、莊一、聖一、賢一、豪一、戊一股)
1.綜理民事執行處行政事務。
2.假處分裁定事件。
3.撤銷假處分假扣押裁定事件。
4.民事執行、行政執行之拘提、管收事件。
5.就事務官處分聲明異議事件。
6.金額逾新台幣500萬元之發款審查。
7.非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