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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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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6/14以前的團體活動及課程暫停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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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今年度6/14(一)以前的團體活動及課程暫停實施,暫停實施活動如下:

1.妨害性自主團體課程(6/1)。

2.少年假日輔導活動(6/5)。

3.少觀所團體輔導(6/9)。

二、6/14以後的活動再視疫情情形而定,將維持彈性舉辦或取消的可能。

 

  • 發布日期:110-05-25
  • 更新日期:110-05-25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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