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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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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本院民事執行處拍賣程序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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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民事執行處自110年6月15日起不動產拍賣程序將改為逐案開標,請投標人依本院

       人員指示進出開標室及辦公室,並應注意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

二、強制執行程序派警之警員旅費,自110年10月起全面改為由債權人以多元繳費方式預

       納,再由會計室解款與縣市政府警察局,發交與到場之員警。

  • 發布日期:110-06-29
  • 更新日期:110-08-30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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