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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自由時報2020年2月23日報導本院家事法庭開庭時痛斥當事人「這樣實在太扯啦!」澄清新聞稿
新竹地方法院新聞稿
發稿日期:109年2月27日
發稿單位:官長室
連絡人:官長 呂聖儀
連絡電話:(03)6586123-5102編號:109-04
關於自由時報2020年2月23日報導本院家事法庭開庭時痛斥當事人「這樣實在太扯啦!」澄清新聞稿
自由時報2020年2月23日頭版刊登,本院審理離婚事件時,「法官看到訃聞傻眼,痛斥林男:『這樣實在太扯了』」。實則,本案原告(林男)委請訴訟代理人到庭,原告從未到庭。自無所謂法官痛斥林男一事。此報導易致誤認本院家事法庭法官開庭態度不佳,嚴重損及司法公信力,本院除深表遺憾之外,認有澄清之必要。
司法判決結果固可受社會公評,然應基於對判決正確認知及理性客觀加以報導,始能增益國家及社會大眾,期望社會各階層之人士及媒體,就司法判決之報導應基於對司法判決內容正確之認知,客觀理性加以報導,避免添加錯誤之訊息誤導社會大眾。
上開報導有減損本院法官司法信譽,特予聲明,以正視聽。
- 發布日期:109-02-27
- 更新日期:109-02-27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