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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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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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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之前身為日據時期之臺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於民國106年7月24日搬遷至新建辦公廳舍,新址為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265號,原辦公地點即為目前新竹簡易庭所在地為新竹市中正路一三六號,於民國二十七年(昭和十三年))改制為新竹地方法院,管轄當時之新竹州(即今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四縣市),與新竹州廳(即州政府),並列新竹地區之兩大機關。
民國三十四年臺灣光復後,本院改稱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管轄區域依舊。嗣因桃園及苗栗地區工商發達,人口集中,為求便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及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依序於民國六十二年六月及八十六年四月成立,本院轄區縮減為新竹縣、市。

 

  • 發布日期:110-04-28
  • 更新日期:110-04-28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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