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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竹簡字第123號張麗滿、張雲堦、張淑姿、張玲玲、張慧君、董璧妃即姚張淑之繼承人之抗告狀繕本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民夏110竹簡123字第017815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竹簡字第12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與被告張麗滿、張雲堦、張淑姿、張玲玲、張慧君、董璧妃即姚張淑之繼承人之民事抗告狀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之民事抗告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受送達人張麗滿、張雲堦、張淑姿、張玲玲、張慧君、董璧妃即姚張淑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件送達,自公告黏貼於牌示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 記 官 陳筱筑
- 發布日期:111-05-24
- 更新日期:111-05-24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