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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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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2867號劉世華之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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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0司執莊字第4286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世華(遷出國外)之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2867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劉世華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聯資產服務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1竹金職方字第46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莊股書記官林惠如
 

  • 發布日期:111-05-30
  • 更新日期:111-05-30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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