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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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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559號魏明和之提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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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3 日
發文字號:111存  字第 559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存字第559號提存人蘇清光與受取權人魏明和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6,358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第3 項)、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黃  錫    煒
 

  • 發布日期:111-08-03
  • 更新日期:111-08-03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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