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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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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5236號BARTE ARGEL DIMAANO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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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0司執武字第3523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BARTE ARGEL DIMAANO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5236號債權人冠融財務顧問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BARTE ARGEL DIMAANO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0  日
民事執行處武股書記官楊嘉惠
 

  • 發布日期:111-08-10
  • 更新日期:111-08-10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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