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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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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93號杜淑珠、黃敏珠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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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2日發文
發文字號:新院玉民明108訴93字第033677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杜淑珠、黃敏珠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08年度訴字第93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32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王恬如

 

  • 發布日期:111-09-28
  • 更新日期:111-09-28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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