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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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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5332號李郭玉宜之第三次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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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1司執賢字第1533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郭玉宜之第三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5332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郭玉宜間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賢股書記官林瓐姍
 

  • 發布日期:111-10-06
  • 更新日期:111-10-06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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