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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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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簡上字第106號被上訴人陳健德之民事上訴及上訴理由狀繕本1件、準備程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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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簡上字第10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與被上訴人陳健德之民事上訴及上訴理由狀繕本1件、本院111年10月13日上午9時30分於本院第32法庭準備程序通知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之民事上開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件送達,自公告黏貼於牌示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  記  官  王明
 

  • 發布日期:111-10-06
  • 更新日期:111-10-06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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