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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竹調字第75號鄭舜尹、林宜萱之院函一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發文
發文字號:新院玉民明111竹調75字第035674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鄭舜尹、林宜萱之本院111年10月6日新院玉民明111竹調75字第1119015237號函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11年度竹調字第7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院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院函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上午10時整,在系爭土地現場履勘測量。
四、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王恬如
- 發布日期:111-10-11
- 更新日期:111-10-11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