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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簡上字第106號陳健德之民事上訴狀及上訴理由狀、開庭通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發文
發文字號:新院玉民康111簡上106字第03571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簡上字第10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與被上訴人陳健德
之民事上訴狀及上訴理由狀繕本1件、本院111年10月13日上午9時30分於本院第
21法庭行準備程序通知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之民事上開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件送達,自公告黏貼於牌示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 記 官 王明
- 發布日期:111-10-12
- 更新日期:111-10-12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