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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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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656號周晉宏之判決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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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7日發文
發文字號:新院玉民月111訴656字第 038252  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訴字第656號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與被告周晉宏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之民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受送達人周晉宏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件送達,自公告黏貼於牌示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  記  官  林琬茹
 
  • 發布日期:111-10-31
  • 更新日期:111-10-31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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