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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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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929號被告曾孜德、被告楊阿美、被告曾炯銓、被告曾意晴、被告王金吉之裁定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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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新院玉民倫110訴字第929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訴字第92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與被告曾孜德、被告楊阿美、被告曾炯銓、被告曾意晴、被告王金吉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該當事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應對之送達之裁定正本一件,經依職權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彭富榮

  • 發布日期:111-12-04
  • 更新日期:111-12-04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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