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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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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9576號朱順熒之第三次拍賣通知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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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1司執聖字第2957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朱順熒(遷出國外)之第三次拍賣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聖字第29576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朱順熒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1竹金職方字216號),應受送達主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聖股書記官李佩玲
 

  • 發布日期:111-12-26
  • 更新日期:111-12-26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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