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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9954號邱元楷之詢價函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3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1司執禹字第4995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邱元楷之詢價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9954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邱元楷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禹股書記官黃詩傑
- 發布日期:112-01-03
- 更新日期:112-01-03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