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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5804號吳昌俊之囑託查封登記函等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昌俊之囑託查封登記函、通知、鑑價函、詢價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5804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昌俊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 發布日期:112-04-13
- 更新日期:112-04-13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