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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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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竹北小調字第104號古蘭(NERGUI KHULAN)之裁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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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竹北玉民廉112竹北小調104字第     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竹北小調字第104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應送達與相對人古蘭(NERGUI  KHULAN)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該當事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應對之送達之裁定正本一件,經依職權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送達,自公告粘貼牌示處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書 記 官 曾煜智
 

  • 發布日期:112-04-24
  • 更新日期:112-04-24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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