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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880號陳祥富之定期詢價函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2司執曾字第1388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祥富之定期詢價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880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祥富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曾股書記官林兆嘉
- 發布日期:112-04-24
- 更新日期:112-04-24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