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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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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2873號方麗琴之收取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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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1司執戊字第5287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方麗琴之收取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2873號債權人薛仲利與債務人方麗琴間給付鎖頭更換費用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杜  政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戊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2-04-26
  • 更新日期:112-04-26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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