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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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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60號聖樺國際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葉日東〉、葉日東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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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民治112年度訴字第60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訴字第60號遷讓房屋等事件,應送達與被告聖樺國際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葉日東〉、被告葉日東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之民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受送達人聖樺國際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葉日東〉、葉日東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件送達,自公告黏貼於牌示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  記  官  郭春慧




 

  • 發布日期:112-04-27
  • 更新日期:112-04-27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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