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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750號范佐棟之執行命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2司執賢字第675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范佐棟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750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范佐棟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賢股書記官林瓐姍
- 發布日期:112-05-01
- 更新日期:112-05-01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