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1835號葉順富之第三次拍賣通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1司執孔字第5183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順富之第三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1835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葉順富間給付信用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竹金職方字第56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孔股書記官余承佳
- 發布日期:112-05-22
- 更新日期:112-05-22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