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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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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1820號李潔帆之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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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1司執戊字第5182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潔帆之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1820號債權人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李潔帆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杜  政
 

  • 發布日期:112-05-25
  • 更新日期:112-05-25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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