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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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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8954號郭易勳之收取存款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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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2司執賢字第1895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郭易勳之收取存款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8954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郭易勳間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賢股書記官林瓐姍

  • 發布日期:112-05-26
  • 更新日期:112-05-26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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