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724號翁進江之第二次拍賣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2司執莊字第172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翁進江之第二次拍賣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724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翁進江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聯資產服務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竹金職方字第84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莊股書記官林惠如
 

  • 發布日期:112-05-29
  • 更新日期:112-05-29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