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40251號吳柳江之第三次拍賣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2司執孟字第4025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柳江之第三次拍賣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0251號債權人南山人壽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柳江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      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      12竹金職方字第263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      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節錄(主旨)如下:
        茲定於民國113年3月13日上午10時30分起於本公司中部分公司投標室開始投標,並於上午11時整當眾開標(第三次拍賣),請準時到場。(拍賣地點: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89號17樓之1)
民事執行處孟股書記官 郭春慧
 

  • 發布日期:113-02-26
  • 更新日期:113-02-26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