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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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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5860號陳寶燕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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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2司執孔字第3586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寶燕之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5860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寶燕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竹金職方字第219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節錄(主旨)如下:茲定於民國113年3月13日上午10時30分起開始投標,並於上午11時整當眾開標。(拍賣地點:臺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89號17樓之1)

民事執行處孔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2-26
  • 更新日期:113-02-26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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